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正受权开展租赁标的的广泛招募承租人活动,该行动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本次租赁交易设定了多项具体规定及时间要求,以下将为您逐一阐述。
租赁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设定了明确的交易保证金要求,同时对于是否赋予原承租人优先权也进行了详细说明。租赁行为及其评估结果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备案,执行时以现状为基准。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8000元,保证金账户的开户单位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须通过银行转账从竞价人账户划入指定账户,转账人的全名必须与竞价人相符,且汇款用途必须明确标注为“交易保证金”,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竞价将视为无效。
交易条件细则
依据《租赁合同》规定的其他交易条款为准。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的情况下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承租人需将租赁的物品、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完好无损地归还给出租人。同时,在租赁期间,任何附属的装修应无偿归出租人所有。若标的物为店面,则需提供土地证明,中标人需自行负责内部装修,并在合同期满后无偿归还。
交易方式说明
交易过程以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任何报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最高水平的参与者将成为目标资产的承租者。有意参与竞拍的各方必须通过周宁县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完成注册、报名和竞价等相关步骤。需注意,在原承租方报名并参与竞拍的情况下,若报价相同,将享有优先承租的权益。
时间节点安排
样品查看、报名及交易保证金支付均须于2023年5月9日下午5点整之前完成。有意承租者可自行前往标的地点进行样品查看,参与竞价即等同于已完成样品查看。网络竞价阶段允许自由报价,时间定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9点至2023年5月10日上午9点30分。自2023年5月10日上午9点30分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报价时间限制为90秒。
竞价材料要求
意向竞标者在报名过程中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提供经其本人签字盖章的原件)以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样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此材料)、由意向竞标者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公开竞价文件》。在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缴纳保证金并顺利通过审核之后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方可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标。
文件澄清补充
意向竞买者如对《公开竞标文件》存有疑问,应于报名结束日期前两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质询文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委托方以及交易中心有权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或补充。相关调整内容将会在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补充公告,这些补充内容将作为文件的一部分,无需额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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